
1、基础知识:1.1爆炸性环境的形成:a.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东莞本安设计如装有乙炔等爆炸性气体的容器密封不良或保存不当、残夜随处倾倒; b.易燃液体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即闪点(挥发的最低温度)。如闪点小于环境温度的液体,汽油-43℃、乙醇11℃;c. 易燃固体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如萘,所谓的升华现象。d.可燃性粉尘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淀粉。某些金属如镁、铝、钛固体时不易燃,但细粉状的金属粉尘是可燃的,如金属加工。尤其为导电性粉尘,一旦进入外壳内部会严重影响产品的电器安全性能,更严重的是引起电路直接短路而产生火花。此处可以展开讲一下:气体与粉尘的防爆原理不同。有的形式可以同时满足,如隔爆型。有的就不可以,如本安型,要求外壳防护,要么IP6X,要么浇封。本安设计公司注:相互接触就能发生爆炸的气体和蒸汽不在此列本安设计公司,如氟与氢气、乙炔不属于II类。炸药类粉尘不在III类范畴。

1.2 爆炸三要素:点燃源(电火花、热表面东莞本安设计)、爆炸性物质(气体、粉尘)、空气(氧气)。只有爆炸性物质浓度处于极限范围内(即爆炸下限与爆炸上限之间)才能产生爆炸。甲烷:上15%,下5%;丙烷:上9.5%,下2.1%;乙烯:上34%,下2.7%;氢气:上75.6%,下4%;乙炔:上82%,下1.5%。点燃源:电气与非电气设备。电火花、热表面、电弧、无线电电磁波辐射;摩擦火花、热表面、静电、光辐射等。这里可以将射频源(IIB 3.5W,IIC 2W)、激光(150mW/20 Mw/mm2)、超声波(0.1W/ mm2)插入说明。1.3本安设计公司爆炸性物质的分类:I类瓦斯气体,主要成分甲烷(最小点燃能量0.28mJ),还有少量的乙烷和丁烷、硫化氢等。如果还有其他气体,I类II类都要满足,ExdI/IIBT3。II类:除瓦斯气体之外的环境,本安设计公司即厂用。IIA(180μJ)丙烷、IIB(96 μJ)乙烯、IIC(19 μJ)氢气。

1.4危险场所区域划分:爆炸下限是划分区域东莞本安设计的重要条件之一,在正常情况下混合物浓度有可能达到爆炸下限的就是1区,对于存在长时间及频繁出现的就是0区,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有可能达到的就是2区。爆炸下限值越低,危险区域范围就越大。闪点、通风、比重都能影响区域划分1.5设备保护级别Ga、Gb、Gc。Da、Db、Dc。只有单一的ma、ia才适用于Ga(罕见故障时不是点燃源)(预期故障)、Gc(正常运行)两种独立的Gb可视为Gc。20、21、221.6防护:防尘:“0”无防护、“1”50mm、“2”12.5mm、“3”2.5mm、“4”1mm、“5”防尘、“6”尘密。防水:“0”无防护、“1”垂直滴水本安设计公司、“2”倾角15度滴水、“3”淋水、“4”溅水、“5”喷水、“6”猛烈喷水、“7”短时浸水、“8”连续浸水。6可代表1-5,7、8不能代替6.

内部电池:只允许pz型,可参见无火花标准东莞本安设计。11、温度组别:11.1 Px、Py型外壳最高表面温度或内部零件的最高表面温度。 如下列情况,内部元件可以超过标志的温度组别:1)符合GB3836.1中有关小元件的要求。2)时间间隔能满足元件冷却到温度组别。如正压中断,应采取措施在内部发热元件表面温度冷却到低于允许的最高本安设计公司值之前防止可能出现的任何爆炸性气体环境与热元件表面接触如:辅助通风系统进入工作状态或将热表面放在气密或浇封的壳体内本安设计公司。(py外壳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有点燃能力的热元件是不允许的)11.2 pz型以外壳的最高外表面温度为依据。

1、防爆基本概念1.1 内置系统:设备东莞本安设计含有可燃性物质并可能形成内释放源的部分。1.2内释放源:外壳内的某点或部位,从这些地方可燃性物质能够以可燃性气体、蒸汽或液体的形式释放到正压外壳内,并能与周围的空气形成爆炸性气体环境。1.4正压保护:用保持外壳内部保护气体的压力高于外部压力,以阻止外部爆炸性气体进入外壳的方法。1.5静态正压保护:不添加保护气体而保持危险场所中正压外壳内的正压值的保护方法。1.6 px型:将正压外壳内的保护级别从Gb级或Mb级降至非危险的正压保护。(可用于I类设备)1.7 py型:将正压外壳内本安设计公司的保护级别从Gb级降至Gc级本安设计公司的正压保护。1.8 pz型:将正压外壳内的保护级别从Gc级降至非危险的正压保护。

1、适用范围:16A、1140V、1000W,Gb、Mb。电子电路、传感器、熔断器、本安设备、关联设备防爆。2、定义:电气设备防爆型式的东莞本安设计一种,将能点燃爆炸性气体的部件固定在适当位置上,且完全埋在填充材料中,以防点燃外部爆炸性环境。注:不能阻止爆炸性气体进入,但填充材料空隙小,火焰被熄灭。3、结构要求:3.1分密封和可以打开维修两种,均要进行标志。3.2防护要求:至少IP54,可降至IP43(加X)。如若IP55以上且不是气密型,须加呼吸装置。Ex元件一般可不做要求。3.3填充材料:石英或固体玻璃颗粒。公称孔径1mm/500μm的筛网,可要求制造商提供工艺文件(技术要求、尺寸范围、填充方法)。4、填充材料内的距离:见表1(5mm/1.5mm)、表2。对于表1的理解:一般电压取值1.1工作电压(故障条件);箱体间没有相邻的间隙时可用缩小距离。对于图一的理解:如果壳壁是金属的,可以选择缩小距离(无间隙)。 如果壳壁是非金属的,则无缩小距离说法,但要减去壁厚。4、电容要求:正常运行时总贮存能量不超过20J。5、电池要求:应选择气密电池(不释放气体),并且符合GB3836.3、25Ah规定,否则应有呼吸装置与周围环境进行气体交换。或应选择容量不大于1.5Ah的电池。6、过载条件下的温度限制:过载条件由制造商产品标准的规定,距壳体壁5mm(如有缩短则按缩短距离)的填充材料的温度不超组别。注:通常认为仅用一个熔断器限制温度较困难,要加内部热保护装置。7、故障条件下的温度限制:7.1.1 电源由熔断器保护:其额定电流不超过正常电流的1.7倍,否则应考虑过电压或过电流故障条件。如熔断器不是一体,则加X/U。7.1.2不必考虑的故障:与本安相似,不再复述。7.1.3限制温度的保护装置:内部、外部、电的或热的保护装置都可以达到限制温度的目的,保护装置不是自动复位。7.1.4电源预期短路电流:Ue不超过250VAC,产品适用于预期短路电流1500A的电源系统。(熔断器的分断能力应不小于此值)对于高于1500A时需用限流装置如电阻器,其要求同本安要求。如果不能提供加X。8、型式试验:8.1高温度的测定:5mm过载温度:依据1.7Ie或熔断器能承受的电流。故障温度:任何元件短路、断路、印制线路的故障,以不使熔断器立即熔断的任何故障。8.2对于箱体也是外壳时(GB3836.1):耐热试验、耐寒试验、冲击试验、跌落试验、防护试验(在压力试验后)。Ex元件不适用。8.3箱体压力试验:50kPa、10s。任何尺寸不超过0.5mm变形。特例1:没有密封箱体,本安设计公司内装不是可靠的电容器,且填充体积小于8倍熔断器体积——1.5MPa 10s。特例2:采用缩小距离则用压,不应有水滴8.4填充材料的介电强度试验:专门本安设计公司工装-两电极间距10mm,厚10mm23℃,45%-55%RH,1000v直流,泄露电流不超过10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