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基础知识:1.1爆炸性环境的形成:a.可燃性气体与空气的混合物,南通防爆合格证如装有乙炔等爆炸性气体的容器密封不良或保存不当、残夜随处倾倒; b.易燃液体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即闪点(挥发的最低温度)。如闪点小于环境温度的液体,汽油-43℃、乙醇11℃;c. 易燃固体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如萘,所谓的升华现象。d.可燃性粉尘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性混合物,如淀粉。某些金属如镁、铝、钛固体时不易燃,但细粉状的金属粉尘是可燃的,如金属加工。尤其为导电性粉尘,一旦进入外壳内部会严重影响产品的电器安全性能,更严重的是引起电路直接短路而产生火花。此处可以展开讲一下:气体与粉尘的防爆原理不同。有的形式可以同时满足,如隔爆型。有的就不可以,如本安型,要求外壳防护,要么IP6X,要么浇封。防爆合格证产品注:相互接触就能发生爆炸的气体和蒸汽不在此列防爆合格证产品,如氟与氢气、乙炔不属于II类。炸药类粉尘不在III类范畴。

限流值计算:I= Vb*R ,其中Vb为Q3、Q4的南通防爆合格证动作电压(0.5~0.7V),R为R5、R6的阻值限压值计算:U2、U3为TL431,电路关断电压为:V=2.495*(1+R10/R15)本电路特点和注意事项如下1)电子限压、限流方案只适用于ib以下等级的产品,对于ia等级只能使用类似图3的线性电路2)危险测出现危险电压后,本电路自动关断输出电路,当故障消失后可自行恢复供电。根据功能需要也可以设计成锁定方式3)电子限压、限流电路因存在瞬态效应,相对于线性电路,相同电压下其允许电流大致按5倍的安全系数核算防爆合格证产品,但最终以火花试验为准4)本安电源考核时需要施加最不利的计数故障即输出端完全短路的情况,因此电子防爆合格证产品限压、限流电路中的开关管在故障情况下消耗的功率远大于正常工作时的功率,需要设计者选型时注意。

增安型 “e” 电机与无火花型 “nA” 电机在大体结构上是非常相似的,甚至在试验项目和检验要求方面都比较接近,很多人对这两种防爆型式南通防爆合格证电机的要求不能准确区分,在此做一下简单的对比,以期抛砖引玉让大家能够深入探讨这两种防爆电机的区别。防爆型式定义“e” 增安型:对电气设备采取一些附加措施,以提高安全程度,防止在正常运行或规定的异常条件下产生危险温度、电弧和火花的可能性。“nA” 无火花装置:结构上使正常使用条件下产生能引起点燃的电弧、火花的危险减少至最小的装置由此看来,可以简单地说,防爆合格证产品增安型电机可以防止运行中出现电弧、火花,而 “nA” 型虽然名叫无火花但实际并不能完全防止和杜绝火花,防爆合格证产品只是最大程度上减少火花。“nA” 装置可以使得出现火花的几率很低,低到引发的风险能够达到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

1.2 爆炸三要素:点燃源(电火花、热表面南通防爆合格证)、爆炸性物质(气体、粉尘)、空气(氧气)。只有爆炸性物质浓度处于极限范围内(即爆炸下限与爆炸上限之间)才能产生爆炸。甲烷:上15%,下5%;丙烷:上9.5%,下2.1%;乙烯:上34%,下2.7%;氢气:上75.6%,下4%;乙炔:上82%,下1.5%。点燃源:电气与非电气设备。电火花、热表面、电弧、无线电电磁波辐射;摩擦火花、热表面、静电、光辐射等。这里可以将射频源(IIB 3.5W,IIC 2W)、激光(150mW/20 Mw/mm2)、超声波(0.1W/ mm2)插入说明。1.3防爆合格证产品爆炸性物质的分类:I类瓦斯气体,主要成分甲烷(最小点燃能量0.28mJ),还有少量的乙烷和丁烷、硫化氢等。如果还有其他气体,I类II类都要满足,ExdI/IIBT3。II类:除瓦斯气体之外的环境,防爆合格证产品即厂用。IIA(180μJ)丙烷、IIB(96 μJ)乙烯、IIC(19 μJ)氢气。

8、门和盖:8.1静态正压保护的外壳,标志“警告: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打开!”8.2I类:符GB3836.1第9.2条规定的特殊紧固件。南通防爆合格证或采用联锁,以便门和盖打开时未有防爆型式保护的元件电源自动切断,并有防止在换气前就通电的安全装置。8.3具有静态正压保护的I类外壳:符GB3836.1第9.2条规定的特殊紧固件。8.4II类:px型—只能由工具和钥匙打开。或门与盖联锁,并有安全装置。对于含有需要冷却时间的热元件,只能由工具和钥匙打开。Py、pz型对是否由工具和钥匙或特殊紧固件不做要求。8.5具有静态正压保护的II类外壳:只能由工具和钥匙打开。9、气孔和隔板的设置:防爆合格证产品目的是保证有效换气。9.1 防爆合格证产品重于空气的保护气体,进气口在顶部,排气口在底部。9.2 轻于空气的保护气体,进气口在底部,排气口在顶部。9.3 在外壳的相对侧设置进气口和排气口。9.4 必要时加设导风管。